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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社:扎实推进五大任务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3-03-13 08:50:43 来源: 上传者:温暖

2022年,内蒙古兴安盟供销合作社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凝聚智慧力量助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形成一系列高质量发展成果,为助力兴安盟委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推动发展现代化农业

积极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优势,通过资本合作、业务联结等方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将全盟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供销社系统内,使成员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拓宽了社会化服务范围,推动构建了高效的为农服务体系。截至当前,建立基层供销社75家,发展综合服务社672家,领创办专业合作社1330家。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发挥示范社引领带动作用,开展系统内“三社”评定工作,围绕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2022年评定盟供销社级示范社12个,基层社标杆社12个,四星级综合服务社12个。

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发展。依托开放办社、项目入股等途径整合全盟大型涉农企业纳入供销社系统,大力培育扶持社有企业和龙头企业发展。全系统新发展开放办社12家,累计发展社有企业66家,经营范围涵盖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年销售额达24.02亿元。扎实推进流通体系建设,打造县域流通区级重点县一个,社有企业内蒙古中嘉电子商务公司拥有日用消费品配送线路12条,覆盖全县180个村,实现全县村屯全覆盖,有效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依托“832平台”,发展线上供应商54家,上架米面粮油、禽畜肉蛋、果干蔬菜等品类农副产品797种,年销售额达8600余万元。

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延链、拓链。推广多种类型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整合系统内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拓展“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模式,构建从生产到加工到销售全产业链条。立足我盟农畜产品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具有兴安盟地理标识特色的农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全系统培育农畜产品品牌63个,其中无公害品牌20个,绿色品牌10个,有机品牌33个。

大力发展社员,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夯实基层基础,引导农民加入龙头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社员因生产规模小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和生产效率较低等问题,全系统新发展社员10000人,累计发展社员30035人。不断完善“三会制度”,规范基层社发展,全盟20家基层社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成立社员代表大会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制度,与社员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收益分配机制,不断吸纳农民入社,成立理事会建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机制,成立监事会建立规范运营、规范监督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带头人,推动人才振兴,依托系统内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多主体、多层级、多内容的新型农牧民专题培训,去年,全系统开展培训40次,培训人次达到4000余人,为打造现代农牧业服务骨干力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

充分发挥合作经济属性,依托系统内各类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为农服务中心、庄稼医院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截止当前,全系统已建设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36家、庄稼医院17家。创新服务模式,利用系统内各类经营主体,为专业合作社、小农牧户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收储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贡献供销社力量。2022年,全盟供销社系统完成土地托管面积70.11万亩,其中土地全托管10.06万亩,社会化服务面积98.18万亩次。

三、加强春备耕农资供应,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积极推动农资保供稳价。针对春季化肥货紧价扬,盟供销社通过农资供应联盟龙头企业协调合作伙伴争取到5000吨国储补贴化肥,并以低于市场价约600元/吨供应盟内市场,通过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零差价”及时投放到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既保障化肥供应又平抑市场价格。

促进农户降低生产成本。春耕备耕期间,充分发挥农资供应联盟化肥供应主渠道作用,协调联盟内经营企业开展联采直供、直采直供,强化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农资联盟累计销售化肥11.5万吨,销售种子3267吨,销售农药901吨,销售农机275台,销售石油958.5吨,累计为农牧民节约成本2600余万元。与中行、农发行、建行、蒙商行、邮储行、农担公司开展深入合作,帮助联盟成员解决贷款3000余万元。


来源:兴安盟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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